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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2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9711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2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2-12-06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和《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做好2012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2年12月11日至17日,为期7天。
二、考核内容
    (一)省厅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
    (三)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四)省厅与各单位签订的单项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五)省厅有关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工作。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自查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总结回顾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形成本单位、本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自查报告,厅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形成本人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二)实地考核。由厅领导带队,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参与组成7个考核组(厅机关1组、市区交通运输局3组、厅直单位3组),对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程序为召开汇报会听取被考核单位全年“三位一体”工作汇报、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及考察核实。
    (三)各方面评价。由厅领导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各单位、各部门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协调配合情况进行相互评价。
    (四)加减分核实。厅考核办结合日常考核情况,收集、审核各单位超额完成任务、获得荣誉和重大创新成果加分以及相应减分情况,形成加减分意见。
    (五)综合分析评定。厅考核办根据实地考核,综合各方面评价以及加减分情况,初步形成各单位年度考核等次意见,报厅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厅党组审定。
四、考核要求
    (一)年终考核是省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规定、两办法”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检验建设成果以及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重要途径,是激励广大干部职工迎接新任务、新挑战和再创佳绩的深入动员。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行动,确保各项考核任务圆满完成。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完成并提交目标任务自查报告、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做好迎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提交加减分申请。自查报告要重点反映省下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迎检资料应充分印证省厅下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2013年目标任务建议,于12月10日前送厅考核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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